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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賓志芬

    本人96年得法。得法前脾氣不好、虛榮心強、身體差;煉功後受益非淺,身心都大大得到提高。在7.20以後,我到煉功點煉功,煉到一半時邪惡警察來非法抓我們了。我們被非法抓到了派出所,填了張表格並拍了照。晚上邪惡警察通知我丈夫把我帶回去,要求我第二天必須到派出所報到。次日,丈夫和我一起到了派出所,認識我們的邪惡警長看到後對我說:“你今天是因為煉法輪功所以不能放你出去,如果你是小偷被抓進來的話,我立馬就可以放你走。你要寫一份『保證書』,保證今後不在外面煉功。”當時我不肯寫,它威脅說“沒有保證書就把問題升級”,並且給我洗腦,我就寫下了“保證書”。回到家後,第二天突然舊病復發了。接下來的三年裡,我也沒有好好的煉功、學法,身體越來越差,也沒有再跟同修聯繫過,家�堛瑪�音帶也全部放不出聲來了。有一天,發病時躺在床上,忽然一陣洪亮的煉功音樂在耳邊響起,頭馬上就不暈了。這是師父在點化我。聲明:我以前寫過的“保證書”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12/144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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