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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思文 2006年11月14日,我在車站發真相資料,被守在那�堛煽c人發現,被非法抓捕。惡警逼著我女兒寫了“擔保”,替我寫了“保證”,女兒抓了我的手簽了字。在此嚴正聲明:女兒代寫的“保證”、我的簽字一概作廢。堅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6/1432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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