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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如瑛

    我於1998年5月得法。19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剛開始的時候,在單位上級部門的多次催促下,我寫了“不煉功”的保證,還在它們擬好的惡黨黨員不准幹甚麼的條款上簽了名。我女兒當時也修,單位讓她交書,她幾次對我哭哭啼啼。在情的帶動下,我同意她交了一本《轉法輪》。當時我就認識到不對,邊打著自己邊放聲大哭。我做了一個修煉人絕對不應該幹的事,對不起慈悲苦度我的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行為一律作廢。在這最後的珍貴時間�堙A我一定學好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7/142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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