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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永賢 今年9月22日上午我和一位同修在街上講大法真相時,被派出所的2名惡警發現,接著又來了2名惡警、非法用車把我帶到了派出所。過了二十多分鐘又把我轉到了縣公安局,非法拘留我。要我寫所謂的保證,不寫就勞教。我拒絕了他們的無理要求,表示要緊跟師父、堅修大法,用慈悲心去幫助師父救度世人。10月9日他們和我的親人又要我寫。並說已經定了勞教一年,材料都交上去了(確實交上去了)家�埵頁簾M了,90歲的老母親沒人管了,這個家都要散了,他們為了我從拘留所出去,腳都跑大了。親人的無法理解增加了我的壓力。主要是自己沒有用法來嚴格要求自己,被邪惡鑽了空子、違心地寫了所謂的“三不”的保證,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過後非常痛悔。今天我嚴正聲明以上三條全部作廢。這次惡警們非法拘留了我20天,還叫勒索我家�堛瑪豸H5000元現金,他們這種違背天理良心的行為已造下了罪業,希望他們能回頭是岸。 做為真修弟子,在今後的正法修煉中,我一定要多學法、時刻用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緊跟正法進程,加倍彌補自己的錯誤行為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洗刷自己的污點,真正做到金剛不動、堅不可摧、堅定的維護法,做一個最純潔的大法弟子,按照師父安排的修煉之路走好、走完最後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0/216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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