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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德蘭 一九九九年7.20後,當時廣播、電視、報紙舖天蓋地的造謠宣傳,街道居委會、派出所天天到我家�堥蚢G著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我不寫,它們就每天來逼,最後是我孫子替寫的,我在上面簽了個名,還被逼著交了一部天書《轉法輪》、兩本小故事、一枚法輪章,一件寫著“真善忍”的背心。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今後,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6/1402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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