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嚴忠華 我因2001年2月5日晚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時被惡警無理綁架,並非法判勞教一年,因自己的執著心和怕心,我做了一個修煉的人不應該做的事和寫了不應該寫的東西。從勞教所出來後,通過學法和學師父的經文以及同修所談的體會,我從心�媢�底地明白了我犯了天大的罪,違背了貞潔的誓約,偉大的師父為我承受了那麼多,而我連這點關難都過不去,我算甚麼大法弟子,我痛悔不已。 主佛的洪大慈悲,給了我改過自新的機會,我要倍加珍惜師父給我的這次機會。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所寫的,所說的全部作廢。即所寫的“決裂書、決心書、悔過書、揭批書”及在所謂的“提高班”所寫的“揭批書”,還有所寫的“月總結和思想江報”等全部聲明作廢。另外在看守所寫的“認識”同時聲明作廢。今後,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造成的損失,用理智和智慧向世人講清真相,擦去修煉路上的污點,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8/21588.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