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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慶蘭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今年二月十三日被非法拘留二十三天。到了日子,他們還不放人,家�堣H非常著急,就托熟人找到派出所的人,把我放回來,條件是必須在他們寫的“保證書”上簽上我的名字。由於執著心很重,怕被送到省戒毒所,就在他們寫的“保證書”上簽了字。從此,我的心�奡N像背上了一座沉重的大山。壓得我透不過氣來。今天我特此聲明:在那種高壓下的簽字作廢。重新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修煉者。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7/215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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