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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永梅 由於自己怕心很重,2004年把一些大法書送到我媽家�堙A不料我媽後來上了邪悟者的當,把大法書燒燬了。我知道後心痛極了,悔恨自己沒有保護好大法書籍,也是對大法犯了罪。2006年8月我因為辦戶口,居委會給我一張“現實表現證明”,內容是證明我不修煉法輪功等,叫我拿這張證明到派出所蓋章。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悟性也差,當時不知道如何是好,最後我拿這張證明到派出所蓋了章,配合了邪惡的要求。現在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對舊勢力強加給我的迫害全盤否定,在今後的修煉路上,走好師父安排的路,去掉所有常人心,正念正行,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1/1382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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