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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光渲 我1997年得法。在紅色恐怖的高壓下,由於怕心,用人心應付邪惡,干了作為大法弟子決對不應該干的可恥的壞事。99年公安警察非法闖進家�堙A自己順其要求交了大法書,並寫下“不煉功”的保證。2000年8月,國安、公安8人來非法抄家,搜走全部大法書、資料,我被非法關進拘留所,期間在一定成度上配合了邪惡,順從照像、按手印、站隊等對犯人的管理要求。我在此公開聲明:不符合大法的所有言行全部作廢。我決心去掉怕心的執著,以法為師,排除干擾,紮紮實實的修,認真做好三件事,正念正行,走好最後的修煉之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9/1380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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