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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惠珍 我是1996年6月得法的,得法前身體有很多疾病,修煉一段時間之後,疾病減少了,家�堛漱H看到我的健康,他們都從內心感到大法的美好。99年“7.20”邪惡在全國上下瘋狂的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動用了所有的宣傳機器造謠、中傷,對大法弟子綁架、關押、酷刑、虐殺、奴役等等。2002年5月1日市公安局一夥惡警闖入我家來抄家,把我修煉的大法資料抄走,又帶我到派出所非法審問,到深夜才放我回家,同時又要家人寫了“保證”。2006年6月22日我和同修出去發真相資料被邪惡抓住,在派出所非法審問了一天,又到各家去抄家,我女兒在邪惡的威脅下代我寫了“保證”。後來公司保衛科的又來了,拿一份寫好的材料強行我簽上字,內容不讓看,告訴我不要煉了。現鄭重聲明:我女兒寫的那份“保證”和公司保衛科的那份“保證”一律作廢。同時這段時間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9/1380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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