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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文華 2000年5月份,公司把我們修煉大法的人叫去開會,去了之後才知道是要辦所謂的洗腦班,晚上不讓回家。當時我愛人不在家,孩子又小,晚上回家必須請假、簽字,所以我每天晚上回家時都向邪惡妥協,在它們的那張印有污蔑大法的紙上簽字。後來在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被非法關押15天,出來時惡警必須要一份“保證書”才放人,我又在朋友給寫的“保證書”上簽了字。2005年5月3日,惡警非法闖到我家來,把我家�堜狾釭漱j法書和真相資料、電腦、錄音機全部拿走,還把我愛人非法帶走。第二天,我到公安局妥協,出賣一個大法弟子;後來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又向邪惡寫過二次“悔過書”。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3/1377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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