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世玲

    2006年9月1號晚8點,邪惡把我從家�堭a到派出所,之後警察在沒有通知我也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抄家,將家中電腦、打印機、真相資料等帶走,在派出所開始時我拒絕回答他們的一切問話,可是後來我的人心上來了,怕被非法判刑,結果就在“取保候審單上”簽了字。此我鄭重聲明“取保候審單上”的簽字作廢。歸正自己的一思一念,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2/137616.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