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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敏文 我是在1998年3月份得法的。1999年7月20日中共邪惡集團非法抓捕迫害大法弟子之時,本地的邪惡公安機關和本單位的領導每天到家�堥蚢G迫我一定要寫“保證今後不再學法、煉功”,我被迫寫了。因我學法不精進,給大法造成了損失。原先寫的“保證”聲明作廢。在此我表示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尊正法進程,多學法,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8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7/1372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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