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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淑貞 我是一名大法修煉者,自從修煉以來受益非淺。99年“7.20”之後我被邪惡兩次迫害。第一次是2000年7月份被鄉派出所惡警非法送縣拘留所一個多月並罰款三千元,違心寫了“保證書”。2004年我們召開大型法會被惡人舉報,十多人全部被抓,我被非法判勞教兩年,送往戒毒所遭迫害,由於怕心重、回家心切,被邪惡鑽了空子,再次向邪惡寫了“三書”。心�媟\對師父、愧對大法。聲明我寫過、說過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走好以後修煉路,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31/1367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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