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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靜 2005年,我在勞教所附近散發大法真相資料,因沒有重視發正念、平時學法也少,被惡人舉報,在勞教所門前的“小面的”上下來2個人,穿著普通衣服很熱情的向我打招呼,問我去哪�堨i以送我,因回家心切,等我往車上走的時候看見在最裡面坐著2個穿制服的警察,在外面的2個人和裡面的2個警察和起勁來把我推上車,2個警察用力把我夾在了中間,掙脫中對我實行暴力,跟我說:“敢在這兒發資料?……現在國家抓得這麼緊還敢干?”在派出所裡它們問資料來源等,並用威脅、利誘、恐嚇等手段對我施加壓力,我被迫說出了自己家的地址和姓名,在派出所被非法銬了一夜後把我押進看守所,因家�堣H營救心切,父親和弟弟違心的寫了一些誣蔑大法及師父的話。在我被釋放前它們就給我照了像、錄了像,也留下了指紋。給大法帶來負面影響。嚴正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7/1348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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