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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虞美華 我於1997年有幸得法。當時我是抱著祛病健身的想法,並沒注重學法、修心,但是大法使我一身的病痛全沒了。黑暗的1999年7 月19日深夜,由於以江××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下令對全國的法輪功學員強行抓捕、恫嚇,一行四名惡警強行把我從家�堨s到鎮派出所,這期間我是帶著怕心去的。1999年7月20日,在去北京上訪中,由於怕心,把《轉法輪》和一本經文埋到北京的地下。從北京回來,才知道我家�堛漯k輪大法書籍、錄像帶、錄音帶全部被派出所搶去,在這同時我兒子把師尊的法像、《論語》和法輪圖當我的面燒了。第二天,惡警就把我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在這期間就配合邪惡把學員們的情況全說出來了,導致好幾個學員被非法關押迫害;曾多次毀書、毀資料、罵大法、罵師尊,還配合鎮邪惡上電視說大法不好、罵師尊;天天去派出所報到,說“不串聯、不上訪、不煉功”,多次簽字寫“保證”,配合邪惡照像。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今後一定要加倍彌補,信師信法,全盤否定邪惡的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7/1348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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