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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葉素瓊 在99年7月20日大法和大法弟子遭受邪惡迫害時,一天我看見本市一個商場的壩裡有很多人,我走過時遇見居委會主任,他叫我去簽名,我也沒問簽字幹甚麼,就在商場的壩裡簽了名。過後我聽說是反對師父、反對大法的,當時我心�媯僥v父說我錯了,給大法帶來了損害,我不承認那個簽名。現在我嚴正聲明我所簽的名全部作廢。我要跟師父一修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我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30/1343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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