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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曉光 2005年2月被拘留所邪惡非法關押期間,家�堣H求別人幫忙時,曾由別人以我的名義寫過一份“保證書”。在此,我鄭重聲明那份由別人以我的名義所寫的“悔過書”或“保證書”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8/1341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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