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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國棟

    2001年農曆7月11日晚,我在家炒菜,有三、四十人闖入我家,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連推帶拉把我從家�塈鴩哄A其中一人我認識,就是前幾天到我家逼寫“保證書”的那個人。我邊走邊喊:“公安打人啊,鄉親們都出來看一看,我學法輪功有甚麼錯,你們不問是非,私闖民宅,非法抓人,誰讓你們這樣做的,我做錯了甚麼?!”他們停止了打我,把我拽到了街裡,推到車上(從看守所回家,村裡的人說,有五輛車,三、四十人,不知道是幹甚麼的,跑步到了你家)。在車裡有兩個人死死抓住我的胳膊一直到縣公安局。到公安局才知道,今天是全縣大行動(公檢法、“610”、派出所等等)。有許多大法弟子被抓。我到那�堳嵹搘L們,你們為甚麼抓我?其中一人說:就是因為你煉法輪功。我說煉法輪功有甚麼不好,對國家和人們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我又說:法律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真修弟子都是憑著一顆善心向國家和人民講清真相。就這樣我和他講了一個多小時真相。這時公安局長走到屋裡,滿口髒話。於是我便說:“堂堂局長,怎麼這樣和我講話,你在家�奡N是這樣和你的家人說話嗎?”聽到這話局長更是惱羞成怒,連聲說:“送走,送走!”於是四、五個惡警給我帶上手銬,連推帶拽,抬到車上,送到縣看守所。先後有三、四名大法弟子因不寫“保證書”而被非法拘留。第二天下午,有一干警模樣的人,醉呼呼地送來一張拘留證,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我非法行拘15天。我們以絕食抗議要求放人。絕食的第三天,我就開始吐血、小便也有血,就這樣他們也不放人。第八天說放我回家,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由七、八個男犯抬到車上,帶上手銬。這時我連走路都沒勁,還給帶上手銬,拉到勞教所強行洗腦。在“洗腦班”只要你不放棄修煉,就不讓你睡覺,七、八個人做“洗腦”,第三天下午由政法副書記和四個女干警把我拉到縣看守所。就這樣以各種莫須有的罪名將我非法扣押四十多天。由於對法認識不足,受邪悟者的影響,在壓力面前,寫了所謂的“保證書”。現聲明一律作廢,堅定實修,助師正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8/21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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