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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春仙 2000年12月∼2001年元月被邪惡非法關押一個月,回家後逼我一個星期去派出所報到一次並簽字。還有2005的元月一天,辦事處又突然寫了一張破壞大法的紙條拿到我家�堥蚢G我蓋手印,我也蓋了。現在嚴正聲明以上言行一律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堅信師父,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1294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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