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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冉泰旗 我1997年開始修煉。99年7.20上訪後,被單位從公安局領回後強制洗腦,由於怕心,寫了不該寫的“保證書”,還在邪黨的電視台上說了不該說的話。99年11月,我到天安門上訪,被當地公安局領回非法審訊時,說了對不起師父的話,當晚被非法拘留半月;在被非法拘留第14天時,又寫了“保證書”。2000年11月,在同修被非法抓時,由於怕心又給邪惡提供了一些信息。2000年12月底,在怕心和女兒去世的打擊下,自己處於待修不修狀態。在隨後的4年時間�堙A雖然同修多次與我交流,我都沒有精進起來。但慈悲的師父仍多次給我顯示了大法的威力,並仍給我機會。2004年底,多位同修常來我家學法。2005年初,我又來到海外,在同修們的不斷幫助下,我從新回到修煉中。這次學習了師父的新經文《走出死關》後,認識到只有公開自己做錯的一切,才能真正回到修煉中來。聲明:我過去做過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包括“保證書”全部作廢。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31/1292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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