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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愛偉 1997年7月,我第一次讀了師父的《轉法輪》。從此,知道了人活著的目地,走上了修煉大法之路。1999年7月20日法輪大法被中共邪黨定為×教,並非法取締,它們到處非法抓捕大法弟子。中華大地籠罩在紅色恐怖之中,謊言四起,新聞媒體更是造謠誣陷,跟我比較要好的同事也開始疏遠我。7月底,工廠給各分廠下達指標,要大法弟子寫“保證書”。在分廠經理和書記的輪番壓力下,並以“開除公職”相要挾,我違心的寫了“保證書”,而我也沒有因為寫了“保證書”而被允許繼續上班。因為我修大法,在班組,組長不但不分配工作給我,而且還叫我每天到車間報到,這樣一個月下來,一分錢的工資也拿不到。逢年過節,必須在廠保衛科報到,就連我的身份證也被××警務區騙走了。2000年兩會期間,我和同修踏上了進京上訪之路。到京的第二天,我們便到了國務院信訪辦去上訪,被非法關在一所房子裡。在被非法搜走了身上的所有現金後,被帶到××市駐京辦事處。在非法審訊後,我們被非法押送到了北京市某區一地下旅館,除了上廁所,沒有自由。兩、三天後,我們被××廠駐市辦帶了去,一樣沒有自由。3月9日,我們被非法押回當地。3月9日晚,一下火車,便被帶到市“610”辦公室進行非法審訊,之後被非法押到看守所。在被非法關押的10天中,每天都要被監視、幹活,一直干到天快黑了才收工。其間,看守所向家人敲詐勒索,威脅如不交2000元保釋金,就要送我去勞教。家�堣H只好交了保釋金。2000年3月20日,我被保釋回家,上班後,分廠經理氣急敗壞的叫我寫“保證書”。因我不寫“保證”,2000年3月31日,我被工廠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被非法開除之後,因迫於家人的壓力,長時間的不學法、不煉功,我被“天安門自焚”偽案所欺騙,又一次寫了“保證書”,大法書也被丈夫全部燒光。現在嚴正聲明:我給中共邪黨所寫的所有“保證”,以及口頭“保證”全部作廢。與舊勢力徹底決裂,從新修煉,堅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7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9/1290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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