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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楊麗霞

    99年7.20我去了市政府和平請願,要求立即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請願持續了兩天,最後不但沒放人,還把我們強行送回當地公安局,並逐個拍照登記,說是備檔案。後來我就成了街道、派出所迫害重點。我家三天兩頭被居委會的片警騷擾。今天來要身份證(怕我上北京)、明天叫交大法書等,還恐嚇說,如不交出來就抄家。當時自己的怕心就出來了,交了一本《轉法輪》、《悉尼講法》、《法輪大法義解》、《佛教故事》、學法交流會小書,還有一個法輪大法簡介掛旗。最不可恕的是我把師父的法像、法輪圖也交了。每當想起,我心�奡N非常難受,真是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是對師父最大的不敬,是對師父、對大法的犯罪,是一個修煉人的恥辱,也給自己修煉路上留下一個污點。最根本的執著還是對師父、對大法不堅信。今天我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1/128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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