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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香港學員陳旭濤 我是香港學員陳旭濤,於今年7月份在北京的住處被公安抓走,並被拘留在朝陽區看守所一個月。 8月21日在看守所被告知將把我遣返香港。當時,公安要求我寫“悔過書”,說是一個必做手續。我表示沒甚麼可悔過的,要寫就寫心�婺隉C於是我在空白信紙上寫了修煉法輪大法的好處和國家的做法是錯誤的內容。公安看後,認為這不算悔過書,但只好交給上級再說。並且讓我把“悔過書”這三個字寫在上面。我開始不肯寫,公安就好聲勸我,並讓我別令他們難以交差。當時我念頭一閃:反正只不過是三個字,文字的表面不代表甚麼,內容正確就行啦。 回到香港後,有學員認為我不應該寫那三個字,希望我寫聲明洗清污點。但我一直認為心正就可以了,不必強調那文字的表面。直到上個星期在一個集體學法後,一名學員的話才真正點醒了我。清楚地認識到:當時被魔鑽了我根本執著的空子。我入大法門時,認為大法可以使人類變好,而且不拘形式。因為認識不清,沒有做到修煉人的標準。用人的圓滑來放任自己的執著。同時,回想起當時有想離開那�堛漫擬Y,所以就放鬆了正念,配合了邪惡的安排。 現在認識到了,所以在此做嚴正聲明,聲明“悔過書”那三個字做廢。並將在以後的正法進程中洗清此污點。 另外公安有兩次要求我寫:公安沒有打過我的證明。我也配合地寫了。雖然他們真的沒有打我,但我也不應該做配合邪惡的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5/209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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