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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莉 我是1999年1月份得法的。邪惡打壓開始後,7月22日我去了北京,剛一下火車就被非法抓了,包裡的大法書都被邪惡搜去了。後來被押送回了當地派出所,寫了“不煉功的保證”,還把師父的講法錄音帶、煉功磁帶等交給了當地居委會。99年10月份,和家人到離家不遠的地方做生意,那�堛漪ㄔX所瞭解到我是煉功的,就問我“還煉不煉了”,我說了不符合大法的話,它們還是把我非法抓進了看守所,在被非法關押了五個月時,我又一次寫下了“不上訪、不煉功的悔過書”,並且在派出所的表格上簽了自己的名字。在這期間師尊一次一次的點悟我,寫“悔過書”的當天晚上就夢見一群狐、黃帶著好多尖刀扎向我的咽喉,第二早上醒來,整個喉部像堵了甚麼東西似的喘不過氣(這個狀態一直持續到我真正醒悟了才好的)。後來看守所找了各種藉口又拖延2個月的時間才把我放出來。出來後,不能把自己當作煉功人,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我要從新回到修煉中來,走師父安排的路,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聲明:我以前所做、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4/1268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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