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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江美秀 2001年11月23日,我被非法關在拘留所裡2個月。由於我生性膽小,害怕,只想出來,所以當時不得不按照他們所印刷的要求抄了一遍。出來後心�堣@直很後悔,後悔對不起大慈大悲的師父,給大法抹了黑,後悔在我修煉的道路上留下了污點。在這裡,我嚴正聲明,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助師正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3/207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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