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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喜傑 走出來證實法是每一個大法弟子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出來時比較堅定,可是被非法抓到拘留所後公安人員和家人強迫我寫“保證”、罵老師、燒書,開始時我跟他們洪法,過了一個月的時間,在那個邪惡的場中,因為有執著和怕心被邪魔控制了,沒有了正念,接受了邪悟,答應了他們的要求,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讓師尊難過,讓同修們為之惋惜,這對一個修煉人有多可怕,這樣下去,不正好順從了邪魔的安排了嗎?最後的結果可想而知。 當我回家以後,總感覺不對勁兒,心�媮`是很煩,我怎麼會走出這樣一步呢?以前的邪悟思想在真正的法理面前像冰雪見到陽光,漸漸在融化,我後悔自己怎會犯下不可饒恕的罪。我幾乎是萬念俱灰,我是不配做大法弟子的,更談不上參與正法,跟上正法進程,在師尊的點化下和同修們的幫助下,當我的思想逐漸轉向正悟。既然已經知道錯在哪�堙A就應該馬上改正,敢於面對自己的錯誤,主動清除變異思想,不應該掩蓋和逃避矛盾。在這裡我嚴正聲明:自從1999年7月22日以來,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全部作廢,以後要努力走好每一步。同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3/207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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