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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萬榮 我96年得法。因常人心、執著太多,一直沒有實修。2002年8月當聽到兒子(大法弟子)被邪惡所抓,心�媢酗M絞一樣難受,一日不如一日,間斷了學法、煉功。後又因怕心和情的困擾,被邪惡鑽了空子,說了一些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話,對師父、對大法犯了罪。今天我要嚴正聲明:曾經說過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論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定實修,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好、走正今後的路,救度更多的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6/1260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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