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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淑本 99年7.20後,同一個單位的大法弟子因學大法、參加集體煉功被舉報,單位讓我找到她,讓她簽字“不許進京上訪”。當時她執意不簽,我助紂為虐,動員她簽了字。2000年11月27日,女兒因貼“法輪大法好”被派出所四名警察發現,當晚被送看守所。為了讓她早點從那�堨X來,我抱著她未滿3歲的孩子多次找它們要人,邪惡讓寫一份 “不再學煉法輪功、進京上訪”的保證,我就違心的為她寫了“擔保”。現在嚴正聲明:過去違心寫的“保證”和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在今後做好三件事中不斷彌補過失,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4/1259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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