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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淑秀 我是96年得法的。99年7.20後,單位領導曾到我家虛偽的說:“我給你簽了名,你就別再煉法輪功了。”當時由於害怕,我沒有反對,心�媕q認了。在此鄭重聲明:我曾經作的所謂“保證”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0/1248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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