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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蘭欣 我99年7月22日早上去煉功,一到那�奡N有聽說輔導員被抓了。中午12點,我們去了市政府,要求放人,它們不但不放人,還把我們全部非法扣下,公安局造謠中傷大法,說師父的壞話,黑夜不讓睡覺。第二天讓各單位把人拉回去辦班,逼迫寫“保證書”,不寫就不放人。我寫了,我的大法書被非法抄去,後把我押轉到辦事處辦洗腦班。村幹部逼著我寫“保證”,我說我不會寫,它替我寫了,又叫我老伴寫上我的名字,才放我回家。2000年,又在本村辦班,逼迫寫“保證書”,不寫不放人,我寫了。嚴正聲明:我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0/1248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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