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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耀莉

    以下行為作廢。1999年7.20後曾向戶籍警察說過“政府不讓煉,就不煉了”;1999年7.20後曾向公安分局警察交了一本《轉法輪》,還說過“政府不讓煉,就不煉了”;1999年7.20後曾向戶籍警察說過“政府不讓上北京,就不上北京了”,還告訴戶籍警察一位想上北京的同修的姓名,導致這位同修被公司辭退了。還同意勸同修不上訪;1999年7.20後曾向單位寫過“不參加非法組織”;1999底去北京上訪時,走向天安門以前想的是怕的念頭。被非法帶回派出所曾向警察說過“已經上北京了,以後就不上北京了”,還在記錄上簽了名;2000.4分局610假意要和我們學員做朋友,共同保護大家,我沒有反對;2000.4弘法被非法受審,最後把同修出賣了好幾個;2000.5.13為紀念師尊生日在外煉功被警察發現,沒有保管好《轉法輪》,被非法帶回派出所的路上,想的是不好的念頭;2000.7在同修家被警察非法跟蹤,想的是不好的念頭;2000年同修開法會我因為怕心,藉口為了同修安全解散了同修,干擾了同修;2000.9.30分局610假意來看望,要求我哪�堣]別去,我沒拒絕;2000.12底再次去北京上訪時,走向天安門以前想的是怕的念頭,不敢拉橫幅和說“法輪大法好”;2001年農曆新年前又被惡警非法綁架關押,離開看守所時,當惡警問我以後還煉不?我沒有回答好。今後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15/122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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