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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麗珍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學員,在大法遭到迫害的情況下由於學法不深,自己的怕心,把師父的法像放在髒地方,現在每當想到這事心�堣Q分後悔,認識到這是對師、對法的不敬。聲明上述行為作廢。今後我要多學法,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認真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13/1227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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