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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俊清、閆愛榮 我們在99年7月20日那天,被當地派出所叫去,逼著我們在別人寫好的保證書上簽了“與×教決裂”的字。在後來的不斷學法中,認識到了當時的錯誤。由於當時學法不深,認識不足,現在心�堳D常痛心,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特此嚴正聲明:在迫害下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7/1209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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