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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林鳳蓮

    1999年7月20日,我們正在集體學法煉功,突然公安局來了一幫人,給我們又是照相,又是錄像,把我們牆上掛的法輪圖和新經文,全部照了相,然後讓我們停止煉功,原地不動,聽中央廣播電台新聞節目,當時就把我們的煉功場封了,不准我們再煉法輪功,第二天又讓我們繼續看中央電視台誹謗節目。第三天(7.22),公安局又來了一大幫人,把我從家�堨s去,氣勢洶洶的像審犯人一樣的在審問我,最後讓我談自己對法輪功的認識,我堅決拒絕談自己的認識。我只說了一句:“我們沒有做任何邪的東西,只是為了祛病健身。”他們再給我加壓力,我還是閉口不說話。他們沒有辦法,那個審問我的記錄員,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私自代替我寫了我的認識。然後強迫我在口供上蓋了手印。我現在嚴正聲明,那所謂的“認識”不是我說的,也不能代表我的認識,全部作廢!在7月20日後的十多天內,幾乎天天來一幫人找我,公安局、司法局、派出所、縣黨委,還有單位黨委,都是來逼著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就在這樣狂風暴雨,舖天蓋地的壓力下,我修煉法輪大法的信念很堅定,思想上沒有一點動搖的念頭。雖然我們不能集體學法煉功,但是在家�塈睋椄O法照學,功照煉。可是當時我有個錯誤的想法,為了讓他們不再來糾纏我,我就騙他們寫了假“保證”,就這錯誤的一念之差,給我造成了長期的悔恨和思想壓力,真是痛苦萬分。現在我要告訴那些逼我寫保證書的人們,那全是我在你們的迫害下所寫的假保證,我聲明全部作廢!法輪大法的修煉我永遠也不會放棄。那才是我生生世世所追求的的目標。法輪大法我是堅決修到底、煉到底。我有生以來最大的遺憾是我在壓力面前,沒有堂堂正正地站出來抵制那些邪惡的所作所為,而是向邪惡妥協,我不夠一個修煉者標準,我犯下了天條、大罪。現在我要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向世人講清真相,為維護大法,為還師父清白,我願犧牲我的一切,包括生命,我一定要洗刷掉我在正法修煉進程中留下的這一污點。從今以後,我在任何壓力下,我都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正法修煉者。我要時刻用真、善、忍宇宙特性嚴格要求自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1/20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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