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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鄭金梅

    我是97年上半年修煉法輪大法的。2000年3月,我到北京去被非法抓捕,在迫害下,它們逼迫我簽了名。學習了師父的新經文後,我後悔莫及,馬上寫了“聲明”給治保主任,說“我要修煉法輪功,我要修煉真善忍”。晚上治保主任和派出所的惡人就來要我收回“聲明”。我沒有收回,後來被家�堣H撕了。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簽名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6/120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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