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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金梅 我是97年上半年修煉法輪大法的。2000年3月,我到北京去被非法抓捕,在迫害下,它們逼迫我簽了名。學習了師父的新經文後,我後悔莫及,馬上寫了“聲明”給治保主任,說“我要修煉法輪功,我要修煉真善忍”。晚上治保主任和派出所的惡人就來要我收回“聲明”。我沒有收回,後來被家�堣H撕了。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簽名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6/1208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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