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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裴紅 本人於1996年有緣得法。1999年7.20邪惡迫害開始後,我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怕遭受邪惡反覆殘酷折磨,心�堜�明知道大法好,在殘酷的壓力下,違心的寫了誹謗大法的所謂“悔過”,隨後又在勞教所寫了“嚴正聲明”。但被解教後不久,又被邪惡綁架到洗腦班洗腦,在邪惡的“不寫悔過就要勞教”的威脅下,又被迫寫了“悔過、決裂”的邪惡文字。在此聲明:所有我寫的、說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2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4/12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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