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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懷馨 我96年有幸得大法。得法後和同修們在一起學法、煉功,我的身體有很大的變化,無病、無災、一身輕。這就是大法的威力。99年7月20日以江××為首的邪惡集團利用電視、廣播、報紙舖天蓋地的造謠、誣蔑法輪功和師父。到處非法抓捕大法弟子,逼迫交大法書,邪惡闖進家�娷蝸c倒櫃的搜刮錢財和物品,做出傷天害理的事來。我因怕心太重,把大法書、師父的法像和《論語》交了,還簽了字,說“不煉了”。對不起慈悲的師父和大法。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師父叫做的三件事,決不辜負偉大師尊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2/1199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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