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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秀英 我是99年6月份得法的。7.20時,居委會和片警到我家問是不是煉法輪,我當時也沒隱瞞,他們問是不是有書,我說就一本大法書,它們說必須交,當時我不情願的給了他們。又過了些日子,片警又找到我家說寫一份“不進京、不煉功”的保證,我說甚麼也不寫,後來片警說它交不了差,它就自己寫了讓我簽了名。這幾年心�媮`是覺得對不起師父。現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歸正自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6/1187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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