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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翠霞 我2000年元月份去證實大法、貼標語,不慎被兩個派出所惡警綁架,在邪惡的高壓威逼下說了違心的話,子女在邪惡的威脅和利誘下簽了不該簽的字。回來後心�堳D常痛苦和不安。特此聲明我和家人以上不利於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無效。一定堅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一切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8/1182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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