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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美秋 我做了一件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我直到今天才悟到並深知這件事的嚴肅性。99年7月20日後,當地派出所和大隊公安到大法弟子家去搜大法書,由於當時悟性低,為了不讓惡警到家�娷膘咿狾釭漱j法書,我就讓同修每人主動交一本。另外還有在拘留所裡配合邪惡照像、簽字。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以及在派出所所有調查筆錄中別人代我簽的字,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要走正證實大法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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