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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國英 我是98年得法的學員,因學法不深,給法帶來很大損失,我兩次進京上訪,兩次被拘留,後來又被送到教養院,在那�埵]頭腦不太清醒,做了不該做的事情,被它們強行“洗腦”,違心地寫了“保證書”,真是感到自悲、恥辱、自責。現在我正式聲明:我所寫過的“材料”全部作廢。其中包括: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現身說法、個人總結、決心書、思想匯報。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2/195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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