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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景勳 我是1996年得法的。得法時我百病纏身,家�埵悀皏|口人都常有病。得法後,我的病全都好了,真正明白了做人的大道理,除我父親年歲太大以外全家人全部是煉功人。但好日子不長,7.20以後我們全家都遭到中共邪黨的迫害。我因去北京上訪,曾經在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等地遭到拳打、電棍電、腳踢、罰跪、冬天脫光衣服砸涼水盆及精神迫害等等。在非法勞教期間曾在邪惡的迫害下寫過“四書”,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故此我嚴正聲明:以前對師父和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聆聽師尊的教誨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0/1169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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