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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於美華

    我是97年得法的。自從7.20以後,街道、派出所每天來騷擾,讓寫“不煉功、不進京”的保證,交大法書。自己當時由於學法不深,符合了舊勢力的安排,用常人的狡猾心理說:“我是文盲,不識字”,他們說:“我們回去寫”,我當時默認了。現在回想這件事,心�堳傿h苦,雖然自己沒親手寫,但當時沒有堅決否定它們,骨子裡還是承認了,同時還交了一本大法書。今天嚴正聲明這些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要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116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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