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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世賢 我修煉法輪功後,原來一身病都不治而癒。因到北京去說句心�婺隉A當地公安非法拘留我二次。進洗腦班二次,非法抄家五、六次。我邪悟了,每次都在“三書”上簽過字;還被迫喊過誣蔑師父的話,還逼女婿代我寫過“保證書”說不煉了。聲明:我所有說的違背大法的話、在三書上簽的字和親人代我寫的“保證書”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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