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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玉英 我是在趕路時被警察憑善良的特徵和氣色好就認為是法輪大法修煉者,強拉硬推上警車的,並以莫須有的罪名被非法判處一年勞教。不管是在看守所,還是在勞教所,前10個月在歷次的過關當中都是比較好的,在後兩個月由於邪悟寫了所謂的“三書”。當一年期滿後,看到師父的新經文,才明白我在迷茫中做了破壞大法的事其原因是學法不深,師父說“作為修煉的人,沒有榜樣”(新經文《路》),我為自己的錯誤痛悔不已,追悔莫及,深感愧對師父、愧對大法,我也感謝師父能給我補救的機會。 在這裡我鄭重地向世人宣佈,凡是以前說過的錯話,做過的錯事,包括在勞教所寫的甚麼“三書”,總之一句話,凡是不符合大法要求,不符合一個大法弟子標準的所作所為,從現在起全部、乾淨、徹底地銷毀,並聲明全部作廢,我要做的是一個合格的法輪大法弟子。我一定會洗清自身的污點,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合格的法輪大法的弟子。 我還要揭露勞教所的管教的一些違法行為,他們不遵守國家法律,不執行勞動法,沒有8小時工作制,沒有雙休日,甚至沒有休息日,他們私設公堂,殘酷地拷打法輪功學員,有緻死的,有緻殘的,有緻傷的。在那�堛k輪功學員沒有人權可言,法輪功學員連隨便上廁所的權力都沒有,所以有把大便拉到褲子裡的事發生。本人就是其中的一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7/192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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