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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志超 我於95年得法。99年7.20江××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在打壓下不知所措,忐忑不安的把大法資料、書、橫幅交給邪惡了,還把師父的法像毀了。在單位,一場嚴酷的逼供、打壓、追查、人人過關開始了,逼供、表態、寫“三書”、“保證”,當時沒有想到自己是個修煉人,違心的配合了邪惡,簽了字、蓋了手印。後來反思知道自己錯了,心�媄纗L,愧對師父與大法。特此嚴正聲明:在邪惡高壓逼供下所說、所寫、所做的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在以後的修煉中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正念正行修好自己,做好三件事,去救度世人。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2/1149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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