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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彭小敏 我於2005年10月17日在家�堻Q縣610辦和國保大隊的公安綁架,送往市洗腦班。在洗腦班裡,每個法輪功學員被囚禁在一間房子裡,整天不能出去,說話的人除了幫教就是市610辦的人及保安。法輪功學員在裡面不准學法、煉功,聽到、看到的只有邪惡的謊言。被綁架的第二天,家�堛漸悄鉒f了,妻子一人不能照顧好孩子。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動了人情,配合了邪惡,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向邪惡妥協。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在被迫害中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廢。不承認舊勢力和共產邪靈的一切安排,堅信大法,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1/1149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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