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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景清 我98年得法。2000年大法遭迫害時,我曾兩次去北京上訪,兩次被邪惡迫害。第一次被非法拘留,被非法罰款500元後釋放;第二次被非法拘留34天後被非法勞教,在那�塈痝Q強迫洗腦,寫了“三書”,並逐漸邪悟。回到本地區後,我又協助邪惡單位政法委做“洗腦”工作,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壞事。2002年“十六大”期間,又被邪惡綁架,答應了邪惡“以後不和同修接觸”的要求。後來我放棄了修煉。直至2005年6月27日,我身體突感不適,到醫院檢查出三個瘤,醫生告訴我還有兩年的時間。我才想起了師父的教誨,真是無地自容。我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一個月後到醫院去複查,瘤奇蹟般的消失了。我明白是師父慈悲救了我,又給了我一次寶貴的修煉機緣。鄭重聲明:我所有違背大法、違背師父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6/1139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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