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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文正 我98年得法。在邪惡迫害大法的幾年裡,我被非法抓捕3次、抄家數次、關入看守所2次、勞教2次。其間遭受許多精神折磨和人格污辱,九死一生。99年7月19號,我被惡警從煉功點非法抓走,被非法抄家,大法書,錄音機被掠走。邪惡說我去了信訪局,叫我寫“不煉”的保證,我堅決不寫,被非法關了好幾天,後把我遣回原單位非法看管起來,每天叫我看攻擊大法的報紙,電視,不許回家。單位書記讓我在支部大會上作“檢查”,問我“要黨員,還是要法輪功”,由於對惡黨認識不清,我說:“都要”。後來局裡,市裡又強辦了二期洗腦班,監管得很嚴,沒有自由。在江××集團的操控下,惡警多次對單位和我家人進行恐嚇,說如不寫“保證”,公家的房子不能住,停止幾個孩子的工作,由於老伴不煉功,害怕得整天吵鬧要跟我離婚。在壓力下,我違心的寫了“保證書”。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心�堳D常愧疚。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6/1139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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